證券《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知識點:中間介紹業務
【知識點】證券公司中間介紹(IB)業務
(一)概念
IB,即介紹經紀商,是指機構或者個人接受期貨經紀商的委托,介紹客戶給期貨經紀商并收取一定傭金的業務模式。證券公司不能直接代理客戶進行期貨買賣,但可以從事期貨交易的中間介紹業務。
(二)證券公司IB業務的資格條件
(1)申請日前6個月各項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規定標準。
(2)已按規定建立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3)全資擁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貨公司,或者與一家期貨公司被同一機構控制,且該期貨公司具有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期貨交易所的會員資格、申請日前2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準。
(4)配備必要的業務人員,公司總部至少有5名、擬開展IB業務的營業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業務人員。
(5)已按規定建立健全與IB業務相關的業務規則、內部控制、風險隔離及合規檢查等制度。
(6)具有滿足業務需要的技術系統。
(7)中國證監會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和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證券《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知識點:中間介紹業務”由環球網校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頻道編輯整理發布供各位考生學習,更多內容請關注環球網校證券從業資格頻道或論壇,我們愿與廣大考生朋友探討交流,共求進步!
編輯推薦:
【摘要】2017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為幫助各位考生備考環球網校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頻道小編整理發布證券《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知識點:中間介紹業務供各位考生學習,更多相關信息請關注環球網校。證券《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知識點:中間介紹業務
(三)證券公司IB業務的業務范圍
(1)協助辦理開戶手續。
(2)提供期貨行情信息、交易設施。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服務。
證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結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貨公司、客戶收付期貨保證金,不得利用證券資金賬戶為客戶存取、劃轉期貨保證金。
(四)證券公司IB業務的業務規則
證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資擁有或者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機構控制的期貨公司的委托從事IB業務,不能接受其他期貨公司的委托從事IB業務。證券公司應當按照合規、審慎經營的原則,制定并有效執行IB業務規則、內部控制、合規檢查等制度,確保有效防范和隔離IB業務與其他業務的風險。
期貨公司與證券公司應當建立IB業務的對接規則,明確辦理開戶、行情和交易系統的安裝維護、客戶投訴的接待處理等業務的協作程序和規則。證券公司與期貨公司應當獨立經營,保持財務、人員、經營場所等分開隔離。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證券《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知識點:中間介紹業務”由環球網校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頻道編輯整理發布供各位考生學習,更多內容請關注環球網校證券從業資格頻道或論壇,我們愿與廣大考生朋友探討交流,共求進步!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2年證券從業金融基礎知識重點2022-06-27
- 2022年證券從業資格證資料大全2022-06-22
- 2022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重點整理2022-06-21
- 2022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備考資料2022-06-01
- 2022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數字匯總2022-05-30
- 2022年證券從業考試資料大全2022-05-24
- 2022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重難點2022-05-18
- 2022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罰款整理2022-05-12
- 2022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筆記2022-05-04
- 2022年證券從業考試資料最新版202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