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稅務師《稅法二》第四章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
【摘要】2017年全國稅務師考試將于11月11日-12日舉行,為了考生更好的進行備考,環球網校特整理并發布“2017年稅務師《稅法二》第四章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以下內容分享稅法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的相關知識點,希望對參加稅務師考試的考生有所幫助。更多資料請關注環球網校稅務師頻道!
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
(環球網校提供印花稅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
(1)凡是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
凡是只填開借據并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所載金額計稅,在借據上貼花。
(2)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
對這類合同只就其規定的最高額為計稅依據,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征管方便)
(3)對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從貸款方取得抵押貸款的合同,應按借款合同貼花,在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時,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有關規定計稅貼花。
(4)對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的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應按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
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支付(收取)的保險費金額,不包括所保財產的金額。
技術合同計稅依據為合同所載的價款、報酬或使用費。
【強調】對技術開發合同,只就合同所載的報酬金額計稅,研究開發經費不作為計稅依據。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按實現利潤分成的,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環球網校小編推薦:
2017年稅務師《稅法二》第四章印花稅的納稅人
2017年稅務師《稅法二》第四章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之經濟合同
溫馨提示:如果您在稅務師備考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稅務師考試頻道及稅務師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以上文章為“2017年稅務師《稅法二》第四章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請廣大考生掌握以上知識點內容。
多項選擇題
1、下列關于印花稅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同一憑證,載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B.按金額比例貼花的應稅憑證,未標明金額的,應按照憑證所載數量及國家牌價計算金額;沒有國家牌價的,按市場價格計算金額
C.應稅合同在簽訂時納稅義務即已產生,應計算應納稅額并貼花。所以,不論合同是否兌現或是否按期兌現,均應貼花
D.對國家政策性銀行記載資金的賬簿,一次貼花數額較大.難以承擔的,經當地稅務機關核準,可在2年內分次貼足印花
E.納稅人應在應稅憑證書立或領受時即行貼花完稅,不得延至生效日期貼花
【正確答案】ABCE
【答案解析】對國家政策性銀行記載資金的賬簿,一次貼花數額較大、難以承擔的,經當地稅務機關核準,可在3年內分次貼足印花
環球網校小編推薦:
2017年稅務師《稅法二》第四章印花稅的納稅人
2017年稅務師《稅法二》第四章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之經濟合同
溫馨提示:如果您在稅務師備考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稅務師考試頻道及稅務師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以上文章為“2017年稅務師《稅法二》第四章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請廣大考生掌握以上知識點內容。
最新資訊
- 2025年稅務師考前幾頁紙,再看一遍,上考場!2025-11-14
- 考前回顧!2025年稅務師稅法二52個必背公式2025-11-13
- 考前強化記憶!2025年稅務師稅法一87個必背公式2025-11-12
- 考前慌到失眠?2025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33個 “救命考點” 速記,看完心里有底了2025-11-05
- 考前救命!20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31個考點熬夜速記2025-11-05
- 2025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考前19個速記考點公布2025-11-05
- 最后10天!2025年稅務師稅法二考前14個考點速記~背起來2025-11-05
- 搶分必備!2025年稅務師稅法一考前35個考點速記,抓緊打印2025-11-05
- 熬夜也要背!2025年稅務師5科考前幾頁紙2025-10-15
- 干貨合集!2025年稅務師考試沖刺資料:考前幾頁紙+模擬卷+歷年真題+公式匯總202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