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預習輔導:第四章(15)
(四)合伙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1、合伙企業解散事由: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天;(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例題】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可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情形有( )。
A、2/3合伙人決定解散
B、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15天
C、合伙企業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D、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
【答案】CD
2、清算人
(1)一般情況下,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2)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財產的清償順序
清算費用,所欠的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的補償金,所欠稅款,清償債務;企業財產多余的部分,視同分配利潤。
4、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償。合伙企業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5、違反《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的,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個人獨資企業法、公司法、合伙企業法、證券法均規定首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環球網校201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網上輔導招生簡章
最新資訊
- 快來打印!2026年注會六科全年學習打卡表.PDF版2025-12-12
- 2026年注會《審計》50個速記口訣,再也不用死記硬背2025-12-08
- 免費領!2026年注冊會計師6科學習打卡表,保姆級備考指導2025-12-05
- 2026年注會cpa《戰略》學習打卡表,告訴你如何高效備考2025-12-04
- 不是死記硬背!2026版注會《經濟法》學習打卡表,這樣安排才高效2025-12-03
- 2026年注冊會計師《稅法》學習打卡表,告訴你稅法該怎么學2025-12-03
- 上岸必看!2026年cpa《財務成本管理》學習計劃表,省時省力2025-12-03
- 別再亂學了!2026年注會《審計》學習計劃表,為你整理詳細備考規劃2025-12-03
- 2026年注冊會計師《會計》學習計劃表:各章節學習順序及時長分配2025-12-03
- 【熱門資料】注冊會計師6科《三色筆記》免費領2025-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