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冊會計師《稅法》預習知識點:稅法原則
2022年注冊會計師報名預計4月1日-30日(清明節假期除外)
2022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時間預計8月26日至28日
具體2022注冊會計師報名和考試時間請以官方通知為準,小編建議考生填寫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一經預定屆時會及時收到2022各地區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考試時間短信提醒,抓緊時間預定吧!
以下小編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科目知識點,速速來學吧!
稅法原則
考點1:稅法基本原則
稅法基本原則是統領所有稅收規范的根本準則,為包括稅收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在內的一切稅收活動所必須遵守。
稅收法定原則是稅法基本原則的核心。(2014年、2017年都考過此知識點)
1. 稅收法定原則
也稱為稅收法定主義,是指稅法主體的權利義務必須由法律加以規定,稅法的各類構成要素都必須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確。稅收法定主義貫穿稅收立法和執法的全部領域,其內容包括稅收要件法定原則和稅務合法性原則。
(1)稅收要件法定原則——立法角度
①國家對其開征的任何稅種都必須由法律對其進行專門確定才能實施;
②國家對任何稅種征稅要素的變動都應當按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
③征稅的各個要素不僅應當由法律作出專門的規定,這種規定還應當盡量明確。
(2)稅務合法性原則——執法角度
①要求立法者在立法的過程中要對各個稅種征收的法定程序加以明確規定,既可以使納稅得以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節約社會成本,又尊重并保護了稅收債務人的程序性權利,促使其提高納稅的意識;
②要求征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征稅過程中,必須按照稅收程序法和稅收實體法律的規定來行使自己的職權,履行自己的職責,充分尊重納稅人的各項權利。
2. 稅收公平原則
一般認為稅收公平原則包括稅收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即稅收負擔必須根據納稅人的負擔能力分配,負擔能力相等,稅負相同;負擔能力不等,稅負不同。
稅收公平原則源于法律上的平等性原則。強調“禁止不平等對待”的法理。
【舉例】《個人所得稅法》中對綜合所得實施累進稅率,所得越高稅負越重,量能課征,體現了稅法基本原則中的稅收公平原則。
3. 稅收效率原則
稅收效率原則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指經濟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稅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經濟體制的有效運行,后者要求提高稅收行政效率。
4. 實質課稅原則
是指應根據客觀事實確定是否符合課稅要件,并根據納稅人的真實負擔能力決定納稅人的稅負,而不能僅考慮相關外觀和形式。
【舉例】如果納稅人通過轉讓定價或其他方法減少計稅依據,稅務機關有權重新核定計稅依據,以防止納稅人避稅與逃稅,這樣處理體現了稅法基本原則中的實質課稅原則。
考點2:稅法適用原則
1. 法律優位原則
其基本含義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還可進一步推論為稅收行政法規的效力優于稅收行政規章效力;效力低的稅法與效力高的稅法發生沖突時,效力低的稅法即是無效的。
2.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新法實施后,之前人們的行為不適用新法,而只沿用舊法。
【舉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對超豪華小汽車,在生產(進口)環節按現行稅率征收消費稅基礎上,在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假定在2021年3月,汽車銷售企業被查出其2016年10月隱瞞超豪華小汽車零售額,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2016年12月1日以前發生的超豪華小汽車銷售額不應按照現行政策繳納零售環節消費稅。
3. 新法優于舊法原則
也稱后法優于先法原則,即新舊法對同一事項有不同規定時,新法的效力優于舊法。
4. 特別法優于普通法原則
對同一事項兩部法律分別定有一般和特別規定時,特別規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規定的效力。本原則打破了稅法效力等級的限制,居于特別法地位級別比較低的稅法,其效力可高于作為普通法的級別比較高的稅法。
【舉例】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對于企業當年的公益性捐贈限額只有12%的標準,沒有全額扣除的標準,但在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發生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作出了對按照規定渠道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的規定。
5. 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即實體法不具備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條件下具備一定溯及力。
【實體法從舊舉例】同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新法只從新規定開始的時段實施,不溯及以往,以往還按照舊的規定執行。
【程序法從新舉例】2001年5月起實施的稅收征管法規定,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全部賬戶賬號都要向稅務機關報告。按照程序法從新原則,不論是2001年5月以后設立的新企業還是以前設立的老企業繼續經營的,不論是企業2001年5月以后開設的銀行賬號還是以前開設沿用下來的銀行賬號,現存的經營用的銀行賬號都要向稅務機關報告。這體現了稅法適用原則中的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6. 程序優于實體原則
即在稅收爭訟發生時,程序法優于實體法,以保證國家課稅權的實現。
【舉例】按照現行《征管法》,納稅人必須在繳納有爭議的稅款或提供擔保后,稅務行政復議機關才能受理納稅人的復議申請,這體現了稅法適用原則中的程序優于實體原則。
【特別提示】
(1)注意區分稅法基本原則和稅法適用原則。
(2)注意稅法適用原則中的“沖突”或“例外”:
新法優于舊法原則VS特別法優于普通法
新法優于舊法原則VS實體從舊、程序從新
特別法優于普通法原則VS法律優位原則
以上內容是2022年注冊會計師《稅法》預習知識點:稅法原則,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注冊會計師考試指南【完整版】、《稅法》歷年真題等,準備報名的考生可點擊“免費下載”按鈕后即可領取!
最新資訊
- 2026年注冊會計師備考資料包:三色筆記+記憶口訣+歷年真題等2025-12-23
- 2026新版備考cpa各科日程表,零基礎全年備考路線圖2025-12-22
- 快來打印!2026年注會六科全年學習打卡表.PDF版2025-12-12
- 2026年注會《審計》50個速記口訣,再也不用死記硬背2025-12-08
- 免費領!2026年注冊會計師6科學習打卡表,保姆級備考指導2025-12-05
- 2026年注會cpa《戰略》學習打卡表,告訴你如何高效備考2025-12-04
- 不是死記硬背!2026版注會《經濟法》學習打卡表,這樣安排才高效2025-12-03
- 2026年注冊會計師《稅法》學習打卡表,告訴你稅法該怎么學2025-12-03
- 上岸必看!2026年cpa《財務成本管理》學習計劃表,省時省力2025-12-03
- 別再亂學了!2026年注會《審計》學習計劃表,為你整理詳細備考規劃2025-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