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開展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活動
更新時間:2018-06-06 09:43:08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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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肇慶市開展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活動,重點核查報考單位為非藥品經營企業的已注冊“執業藥師”、頻繁變更執業單位3次以上的已注冊“執業藥師”等行為。具體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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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藥品經營企業監督管理,規范藥品經營企業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行為,從2018年2月起,肇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執業藥師在職在崗情況專項核查工作,重拳整治執業藥師“掛證”行為。
在整治行動中,重點核查報考單位為非藥品經營企業的已注冊“執業藥師”、頻繁變更執業單位3次以上的已注冊“執業藥師”、社保繳存單位與現執業單位不一致以及執業藥師不在崗擅自銷售處方藥等行為。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凡是借用《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執業藥師注冊證》和《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等的人員,一經發現,由執業藥師注冊機構收繳注冊證并注銷注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在監管中查實存在“掛證”行為的藥品經營企業,已開辦的,撤銷其藥品GSP認證證書;新開辦的,要依照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條,按提供偽造、虛假材料等欺騙手段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情形論處,吊銷其《藥品經營許可證》,并納入藥品安全“黑名單”。
本次專項核查共檢查核實報考單位為非藥品經營企業的已注冊“執業藥師”8人,注冊執業單位9家,通過現場核查、實地調查、核對身份、采集證據、信息篩選等方式,共發現本市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3宗。通過整治有效遏制了執業藥師“掛證”行為,規范執業藥師的配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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