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證券從業資格《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知識點:自律性組織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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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自律性組織的有關規定
證券公司應當繳納的基金,按照證券公司傭金收入的一定比例預先提取,并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代扣代收。證券公司應在年度審計結束后,根據其審計后的收入和事先核定的比例確定需要繳納的基金金額,并及時向保護基金公司申報清繳。不從事證券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應在每季后10個工作日內按該季營業收入和事先核定的比例預繳。每年度審計結束后,確定年度需要繳納的基金金額并及時向保護基金公司申報清繳。
2.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使用
(1)證券公司被撤銷、被關閉、破產或被中國證監會實施行政接管、托管經營等強制性監管措施時,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債權人予以償付。
(2)國務院批準的其他用途。
為處置證券公司風險需要動用保護基金的,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公司的風險狀況制訂風險處置方案,保護基金公司制訂保護基金使用方案,報經國務院批準后,由保護基金公司辦理發放基金的具體事宜。
3.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監督管理
中國證監會負責保護基金公司的業務監管,監督基金的籌集、管理與使用。財政部負責保護基金公司的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監督。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對保護基金公司向其借用再貸款資金的合規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保護基金公司應依法合規運作,按照安全、穩健的原則履行對基金的管理職責,保證基金的安全。基金的資金運用限于銀行存款、購買國債、中央銀行債券(包括中央銀行票據)和中央級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債券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保護基金公司應建立科學的業績考評制度,并將考核結果定期報送中國證監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
證券公司、托管清算機構應按規定用途使用基金,不得將基金挪作他用。基金公司、證券公司及托管清算機構應妥善保管基金的收劃款憑證、兌付清單及原始憑證,確保原始檔案的完整性,并建立基金核算臺賬。對挪用、侵占或騙取基金的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對有關人員的失職行為,依法追究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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