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專業實務》考點知識:有關特大事故調查的規定
編輯推薦:2021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專業實務》考點知識匯總
有關特大事故調查的規定:
《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有關特大事故調查工作的規定
(一)特別重大事故發生后,按照事故發生單位的隸屬關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成立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柞。涉及軍民兩個方面的特別重大事故,組織事故調查的單位應當邀請軍隊派員參加事林的調查工作。
(二)國務院認為應當由國務院調查的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組織成立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
(三)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應當根據所發生事故的具體情況,由事故發生單位的歸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監察部門、計劃綜合部門、勞動部門等單位派員組成,并應當邀請人民檢察機關和工會派員參加。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根據調查工作的需要,可以選聘其他部門或者單位的人員參加,也可以聘請有關專家進行技術鑒定和財產損失評估。
(四)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專長; 2.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五)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的職責如下:
1.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3.提出事故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應采取措施的建議;
4.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5.檢查控制事故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六)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單位、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并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后,應當報送組織調查的部門。經組織調查的部門同意,調查工作即告結束。
本文內容是2021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專業實務》考點知識:有關特大事故調查的規定,為避免考生錯過2021年各省市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可以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預約成功之后,屆時您可準確地接收到考試報考時間等相關的考試信息通知!也可以點擊下方免費下載按鈕,免費獲取2021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模擬試題、高頻考點和備考經驗等內容。
最新資訊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前急救!各科考前三頁紙免費下載2025-10-13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第六章29個重要考點,分值25-34分2025-10-13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第五章28個重要考點,分值9-14分2025-09-28
- 干貨預警!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7個核心考點解析2025-09-28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基礎》考前急救錦囊:15個考點助力拿分2025-09-28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基礎》28個核心考點,考前突擊必看2025-09-23
- 備考沖刺!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科目速記口訣,適配2025年考試重點2025-09-19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第四章23個重要考點,分值6-10分2025-09-19
- 干貨來襲!注安法規數字匯總,考試提分就靠它2025-09-15
- 別錯過!注安技術速記口訣適配2025年考試重點202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