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每日一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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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每日一練(2月19日)
1.【多選】下列施工合同中,屬于可撤銷合同的有( )。
A.施工合同訂立時,工程款支付條款顯失公平
B.另行簽訂的與備案中標合同的實質性內容不一致
C.承包人對合同的價款有重大誤解的
D.發包人脅迫承包人簽訂的
E.承包人將部分工程違法分包的
2.【多選】下列建設工程合同中,屬于無效合同的有( )。
A.施工企業超越資質等級訂立的合同
B.發包人脅迫施工企業訂立的合同
C.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訂立的合同
D.供應商欺詐施工單位訂立的采購合同
E.施工企業與發包人訂立的重大誤解合同
3.【多選】甲公司以國產設備為樣品,謊稱進口設備,與乙施工企業訂立設備買賣合同后乙施工企業知悉實情。關于該合同爭議處理的說法,正確的有( )。
A.若買賣合同被撤銷后,有關爭議解決條款也隨之無效
B.乙施工企業有權自主決定是否行使撤銷權
C.乙施工企業有權自合同訂立之日起1年內主張撤銷該合同
D.該買賣合同被法院撤銷后,則該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E.乙施工企業有權自知道設備為國產之日起1年內主張撤銷該合同
【答案解析請翻頁查看】
2020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每日一練(2月19日)答案
1.【答案】ACD
【解析】A、C正確、D正確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B錯誤,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招標人與中標人另行簽訂合同的行為屬違法行為,所簽訂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E錯誤,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
2.【答案】A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 52 條第5項的規定(即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認定無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2)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3)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3.【答案】BDE
【解析】A錯誤,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B正確,C錯誤,E正確,行使撤銷權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并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C錯在不是訂立合同之日,而是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
D正確,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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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工程法規》
專業科目:《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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