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級建造師《法律法規》每日一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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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級建造師《法律法規》每日一練(7月12日)
1、【單選】負責全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的部門是( )。
A.建設部
B.交通部
C.人事部
D.發改委
2、【單選】某建設工程的承包人將工程進行了轉包,導致實際施工人的工程款被拖欠。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實際施工人只能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
B.實際施工人可以以轉包人為被告起訴
C.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為本案當事人
D.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3、【單選】關于無資質承攬工程的法律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無資質承包主體簽訂的專業分包合同或勞務分包合同都是無效合同
B.當作為無資質的“實際施工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時,不能向合同相對人主張權利
C.當無資質的“實際施工人”以合同相對方為被告起訴時,法院不應受理
D.無資質的“實際施工人”不能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
2019一級建造師《法律法規》每日一練(7月12日)答案
1、【答案】A
【解析】《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
2、【答案】A
【解析】無資質承包主體簽訂的專業分包合同或者勞務分包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但是,當作為無資質的“實際施工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其可以向合同相對方(即轉包方或違法分包方)主張權利,甚至可以向建設工程項目的發包方主張權利。2004年10月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6條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的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這樣規定是在依法查處違法承攬工程的同時,也能使實際施工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3、【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施工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6條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的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這樣規定是在依法查處違法承攬工程的同時,也要使實際施工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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