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濟南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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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濟人考函〔2019〕14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6號)規定,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1號)和《關于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9〕23號)的要求,現將我市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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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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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 |
09∶00-11∶00 |
建設工程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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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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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 |
09∶00-12∶00 |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14∶00-18∶00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
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應試人員在《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作答時應注意: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應試人員只允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三、考試成績管理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符合免試報考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應試人員通過應試科目后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考試成績查詢網站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
四、報考條件
(一)參加4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報考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參加2個科目(級別為免二科)報考條件
凡符合上述報考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增報專業
原“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不再單獨列項考試,并入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置級別為“增報專業”。報考人員須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報考。
五、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
(一)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制相關政策詳見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
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實行統一網上報名。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和繳費。
報名時間:2019年7月2日9∶00—7月16日16∶00;
資格審查時間:2019年7月9日9∶00—7月18日16∶00;
繳費時間:2019年7月19日9∶00—7月23日16∶00。
首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應試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信息24小時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核驗結果,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新注冊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上傳照片前應使用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處理,通過后方能正常上傳),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等,請應試人員上傳符合標準要求的照片。以往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上報名系統注冊過的應試人員不得更換照片。
己注冊的應試人員不需重新注冊,但須補充完善相關信息,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補充信息24小時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核驗結果,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應試人員報名時,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現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合格證書由該市人事考試機構發放);務必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等告知事項,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簽署(提交)《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二)審查工作分為網上核查和現場核查。
應試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信息進行條件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自動通過網上資格核驗。市人事考試中心對所學專業與允許報考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報考級別為“免二科”“增報專業”的應試人員進行資格復核。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應試人員、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應試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應試人員、身份或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其他身份證件類型或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必須在7月9日—7月18日(核查時間:9:00-11:30,13:30-16:30,7月18日截止到16:00)到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審核點(附件1)進行現場核查。
進行現場核查的應試人員所需提供材料:
1.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應試人員。
提供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表》;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在現場審核中,對個別學歷證書存疑的考生須提供個人人事檔案中的畢業生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聘書原件(僅報考級別為免二科、增報專業的提供)。
2.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應試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應試人員;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
提供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表》;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在現場審核中,對個別學歷證書存疑的考生須提供個人人事檔案中的畢業生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嚴格報名資格審查工作,根據屬地原則報考要求,利用政府共享數據對應試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現場核查,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電子版)備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前考中考后全過程。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監督舉報電話:0531-82568270。
為確保報考人員信息真實有效,審核人員將現場網上核對報考人員社保信息,如發現填報信息不實,將不予受理現場資格審核。為便于審核,駐濟部隊、央企和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審核地點請選擇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
應試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市人事考試中心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應試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應試人員網上報名期間:
1.忘記登錄用戶名、密碼的,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至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203室(濟南市市中區六里山南路2-1號,電話:0531-82568205)辦理。
2.報名系統操作問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聯系方式:010-86482871)進行解答,對于相對集中的問題經整理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中發布。
(五)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19年9月17日9∶00至9月22日14∶05。
(六)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在全省16市設置考區。
六、考試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系統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見附件2。
七、收費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1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8〕231號)文件規定,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費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70元。
八、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以《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8年版)為準。考試大綱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上公布。
附件:1.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現場確認地點
2.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9年7月1日
附件1
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現場確認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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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確認機構 |
地 址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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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考試中心 |
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303室(市中區六里山南路2-1號) |
0531-82568205,82568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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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區人力資源管理部 |
高新區舜華路750號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三樓A廳人才公共服務窗口 |
0531-88871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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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歷下區解放路22號山東濟南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三樓0302房間 |
0531-86957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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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市中區政務服務中心4樓第五會議室(英雄山路8號省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南鄰) |
0531-82078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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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天橋區無影山東路31號天橋區人社局508房間 |
0531-85872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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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槐蔭區人社局一樓大廳(北小辛莊西街24號) |
0531-87155509 |
|
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歷城區花園路2-1號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二樓畢業生就業指導科 |
0531-88161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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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章丘區繡水大街4100號章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培訓考試中心 |
0531-8322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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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長清區清河街和馬山路交叉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8室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
0531-87226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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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平陰縣錦東新區勞動大廈一樓大廳 |
0531-8787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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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濟陽區市民中心二樓大廳西廳 |
0531-84238991 84238925 |
|
商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商河縣鑫源路35號人社局210房間 |
0531-84880107 |
|
萊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萊蕪區鳳城西大街148號區政府308房間 |
0634-6111638 |
|
鋼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鋼城區永興路52號鋼城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 |
0634-5873010 |
|
萊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 |
萊蕪高新區管委會一樓行政服務大廳 |
0634-8867100 |
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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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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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4. 考 全 科 |
02.公路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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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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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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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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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鐵路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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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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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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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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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民航機場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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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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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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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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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港口與航道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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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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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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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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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水利水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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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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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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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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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市政公用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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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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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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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通信與廣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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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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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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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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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4. 考 全 科 |
15.建筑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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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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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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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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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礦業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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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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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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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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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機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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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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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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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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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2. 免 二 科 |
02.公路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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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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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鐵路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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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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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民航機場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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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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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港口與航道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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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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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水利水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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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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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市政公用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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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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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通信與廣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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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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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建筑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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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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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礦業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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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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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機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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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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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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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1. 增 報 專 業 |
02.公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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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鐵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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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民航機場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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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港口與航道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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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水利水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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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市政公用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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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通信與廣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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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建筑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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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礦業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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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機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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