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23年統計師考試資格審核時間公布:8月14日至17日
7月26日,據吉林省人事考試網發布的《關于做好202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可知,2023年吉林省統計師考試資格審核時間為2023年8月14日—8月17日。
部分公告原文如下:
現場人工核查時間:2023年8月14日—8月17日。為了考生不錯過時間,小編建議考生可填寫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我們會及時通知考生2023年統計師考試資格審核時間,請及時預約!可點擊>>2023年各省統計師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匯總
報名確認時,下列報考人員須攜帶對應報名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證書、《資格考試報名表》、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等原件到資格審核部門(見附件)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資格考試報名表
報考人員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可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打印后不允許修改個人信息。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無需將報名表上交考試機構審核。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提交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告知承諾要求
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暫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具體可點擊《關于做好202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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