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考試《稅法二》預習知識點提供勞務收入
【摘要】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布“2018稅務師考試《稅法二》預習知識點提供勞務收入”的新聞,為考生發布稅務師考試的相關考試重點知識,希望大家認真學習和復習,預祝考生都能順利通過考試。2018稅務師考試《稅法二》預習知識點提供勞務收入的具體內容如下:
提供勞務收入
(1)安裝費。應根據安裝完工進度確認收入。安裝工作是商品銷售附帶條件的,安裝費在確認商品銷售實現時確認收入。
(2)宣傳媒介的收費。應在相關的廣告或商業行為出現于公眾面前時確認收入。廣告的制作費根據制作廣告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
(3)軟件費。為特定客戶開發軟件的收費,應根據開發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
(4)服務費。包含在商品售價內可區分的服務費,在提供服務的期間分期確認收入。
(5)藝術表演、招待宴會和其他特殊活動的收費。在相關活動發生時確認收入。收費涉及幾項活動的,預收的款項應合理分配給每項活動,分別確認收入。
(6)會員費。
①會籍會員費+其他單項商品服務費方式——即時確認
入會會員只允許取得會籍,所有其他服務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費的,在取得該會員費時確認收入。
②會籍會員費+免費或低價商品服務費方式——受益期內分期確認(變相勞務費)
(7)特許權費。屬于提供設備和其他有形資產的特許權費,在交付資產或轉移資產所有權時確認收入;屬于提供初始及后續服務的特許權費,在提供服務時確認收入。
3. 售后回購:采用售后回購方式銷售商品的,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回購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有證據表明不符合銷售收入確認條件的,收到的款項應確認為負債,回購價格大于原售價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確認為利息費用。
4. 以舊換新:應當按照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確認收入,回收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5. 折扣方式銷售收入的確認
6. 買一贈一不屬于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7.其他收入的確認
企業取得財產轉讓收入、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收入、無法償付的應付款收入等,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體現,除另有規定外,均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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