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于加強“十二五”期間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
衛生部關于印發《衛生部關于加強“十二五”期間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衛科教發〔2012〕8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部直屬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加強“十二五”期間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附件:關于加強“十二五”期間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doc
衛生部
2012年12月31日
衛生部關于加強“十二五”期間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和《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推進在職衛生人員的終身職業教育,提高衛生隊伍整體素質,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人才、科技發展規劃綱要和醫藥衛生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有關精神,現就加強“十二五”期間繼續醫學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 “十二五”期間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繼續醫學教育是醫學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廣大在職衛生技術人員主動適應衛生服務需求、全面提升職業素質、實現終身教育和職業發展的一項基本醫學教育制度。在我國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動“十二五”衛生事業科學發展的攻堅階段,全面加強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充分發揮繼續醫學教育在提高衛生技術人員素質能力、改進醫療衛生服務、推進醫藥衛生科技創新等方面的作用,對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維護和增進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十一五”期間,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 “建設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要求,根據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需求,積極落實《繼續醫學教育規定(試行)》、《關于加強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和《衛生部繼續醫學教育“十一五”規劃》,加強了對繼續醫學教育的領導,進一步健全了組織管理機構、完善了政策制度、推進了教育教學體系建設和全行業管理,廣泛開展了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繼續醫學教育活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邁上新的臺階,為各項醫藥衛生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有力的衛生人才教育保障。但是,從總體上看,繼續醫學教育發展還存在以下不足:區域、城鄉、醫療衛生機構、學科和不同層次人員之間發展不平衡,中西部地區、農村、基層、全科醫學的教育培訓相對薄弱,初級衛生技術人員培訓尚未納入繼續醫學教育;教育模式尚不完善,培訓內容的針對性、方式的適宜性、實施的協調性和結果的有效性需要進一步改進;繼續醫學教育體系尚不健全,持續穩定的籌資機制尚未建立,培訓基地和信息化建設滯后,監督管理相對薄弱,防止商業利益影響培訓內容科學性的任務依然艱巨。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疾病譜的變化、科學技術的進步、醫學模式的轉變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推進,人民群眾對衛生技術人員的素質能力寄予新的期待,衛生技術人員對不斷提高自身職業素質和專業水平的要求也愈發迫切,加快繼續醫學教育改革發展步伐、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加強全體衛生技術人員的繼續醫學教育、提高衛生隊伍整體素質,為維護和增進人民健康提供人才支撐,已成為鞏固深化醫改成果、加快衛生事業科學發展、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和改善民生的一項十分重要而緊迫的任務,事關當前,惠及長遠。
二、“十二五”期間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實施人才強衛戰略,積極發展繼續醫學教育,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為目的,以滿足衛生技術人員職業發展需求為導向,以崗位勝任能力為核心,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政策制度,健全繼續醫學教育體系,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質量,全面提升衛生技術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為實現“十二五”期間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目標、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提供堅實的衛生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則。
――立足國情,遵循規律。深刻把握國情特征,遵循衛生人才成長規律和醫學教育規律,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中的衛生技術人員實施全員培訓,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的繼續醫學教育。
――統籌兼顧,協調發展。以全科醫生為重點,以農村、基層、中西部地區為重要著力方向,鼓勵東部發達地區以更高標準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全面推進區域、城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不同學科和不同層次衛生技術人員的繼續醫學教育,大力培養基層衛生人才、醫學杰出骨干人才和各類急需緊缺醫學人才。
――按需施教,重在實效。以崗位勝任能力為核心,增強培訓的針對性、適宜性、協調性和有效性,提高衛生技術人員的素質能力,改善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體系的服務績效。
――完善管理,強化保障。創新體制機制,強化政府責任,健全籌資機制,分級分類管理,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繼續醫學教育體系建設,保障培訓工作有效、有序地持續推進。衛生部負責全國繼續醫學教育的管理監督,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依據有關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繼續醫學教育的全行業屬地化管理監督。
(三)目標要求。
總體目標:緊密圍繞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的重大需求,在鞏固“十一五”繼續醫學教育發展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繼續醫學教育制度,基本普及繼續醫學教育,廣泛深入開展各種適宜、有效的繼續醫學教育活動,全面提升各地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全體衛生技術人員的職業綜合素質和崗位服務能力,促進衛生體系服務績效進一步改善。
具體目標:
1.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普遍開展富有成效的繼續醫學教育。各省(區、市)醫療衛生機構繼續醫學教育覆蓋率總體達到100%;各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明顯提高,省、地、縣各級衛生體系服務績效相應改善;
2.各級各類在職衛生技術人員普遍參加切實有效的繼續醫學教育。各省(區、市)衛生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覆蓋率總體達到100%,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衛生技術人員獲取學分的達標率達到95%(西部、邊遠地區達到80%),初級衛生技術人員獲取學分的達標率達到80%(西部、邊遠地區達到70%);全體衛生技術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素質能力明顯提高,服務行為和服務質量相應改善;
3.繼續醫學教育體系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各省(區、市)繼續醫學教育政策制度、組織管理、培訓基地、師資隊伍、信息化建設和日常監管等得到切實加強;80%以上的省(區、市)全面實行繼續醫學教育信息化管理,并采用遠程教育手段開展適宜的繼續醫學教育活動。
三、“十二五”期間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務
(四)擴大繼續醫學教育覆蓋面。
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應打破行政隸屬關系和所有制界限,將村衛生室、非公立醫療機構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全部納入繼續醫學教育實施范圍,實行全行業屬地化管理。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均應根據自身的服務功能和人才隊伍建設實際,制定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依據有關規定創造性地開展相應的繼續醫學教育,創建學習型組織,不斷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規范服務行為。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將繼續醫學教育開展情況納入醫療衛生機構管理監督與考核。
除依據有關規定正在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后醫學教育的衛生技術人員外,其他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含鄉村醫生)均應依據有關規定,參加與其專業技術崗位相關的繼續醫學教育,并努力達到相關培訓目標的要求,學習情況納入繼續醫學教育學分達標考核。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工作的其他人員的繼續教育參照本指導意見精神執行。
(五)開展面向全員的職業綜合素質教育。
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均應根據工作實際,通過適宜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面向全體衛生技術人員的醫德醫風、職業道德、醫學倫理、人際溝通、團隊合作等職業素養教育,衛生法律法規、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從業行為規范等政策法規教育,健康教育、重大傳染病和慢性病防控、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院前醫療急救、醫院感染控制、醫藥衛生科技創新等公共業務知識技能教育,堅定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崇高理念,不斷提升全體衛生技術人員的職業綜合素質。將職業綜合素質教育學習情況作為衛生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學分達標考核的必備內容。
(六)推行以崗位勝任能力為核心的專業培訓。
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以服務需求為導向,以崗位職責為依據,以勝任能力為核心,以個人的實際素質能力為基礎,通過適宜方式,分專業分層次對各級各類相關衛生技術人員實施針對性的業務技術培訓,加強培訓效果考核,使基層衛生、公共衛生、醫療服務等醫藥衛生各專業各層次衛生技術人員的業務技術素質和專業服務能力在“十二五”期間普遍獲得新的明顯提高,達到本專業本崗位職責對提升專業素質能力的基本要求。將專業培訓情況作為衛生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學分達標考核的必備內容。
初級人員以本專業為重點,兼顧相關專業,著重加強基本實踐技能和相關基本知識培訓,培養獨立正確處理本專業常見問題的能力,規范履職行為;中級及以上人員著重加強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的學習,加強教學科研相關知識技能培訓,鞏固和提高正確處理復雜疑難問題的專業技術能力,對其中的潛在創新人才和潛在學科領軍人才強化針對性培養培訓,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衛生技術人員應當掌握本專業前沿動態和發展趨勢。在達到本專業本層次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鼓勵選修其他相關學科的有關內容,推進學科交叉融合和復合型人才培養。根據有關重大衛生工作的緊迫需求,及時組織開展有關衛生技術人員的相關專題培訓。
(七)優化繼續醫學教育實施方式。
鼓勵有計劃可驗證的自學,廣泛深入開展與本單位本科室本崗位業務教學科研工作緊密結合的團隊學習,并將其作為繼續醫學教育的基礎方式予以普及和完善。較大規模的集中脫產培訓原則上以短期為主,優先在本區(縣)、本市范圍內安排實施,并切實提高培訓質量和水平;跨省(區、市)和全國性的培訓活動,其內容應當具有鮮明的科學性、先進性、戰略性和可推廣性,計劃周全、組織嚴密、效果顯著;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地選派和組織相關專業的人員參加系統的脫產進修,重點加強各類急需緊缺醫學人才進修培訓。積極探索符合農村基層特別是邊遠貧困地區農村基層實際的繼續醫學教育方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便捷性和有效性,使所有農村基層衛生技術人員都能夠參加適宜的繼續醫學教育并得到相應的提高。鼓勵符合條件的衛生技術人員參加國際境外交流。
(八)發展遠程繼續醫學教育。
創新開發共享機制,整合遠程醫療資源,積極發展以互聯網、衛星通訊等現代信息系統為主要載體的遠程繼續醫學教育。加快網上數字化課程、課件、教材開發,探索建立共享型公益性繼續醫學教育數字化資源庫,將遠程教育與集中面授、現場操作培訓和輔導答疑等相結合,方便衛生技術人員特別是邊遠地區農村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就地學習。嚴格遠程繼續醫學教育資質認證,完善相關培訓課件制作、培訓質量評價等標準,強化培訓實施過程監督,規范遠程繼續醫學教育秩序,健全違規退出機制,保證教育質量。
(九)強化繼續醫學教育基地及師資隊伍建設。
集成各類優勢學科、高水平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人才資源,構建專業覆蓋廣泛、區域布局合理、滿足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培訓需求的繼續醫學教育基地網絡。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基地著重為全國各地培養各專業的學科帶頭人和急需緊缺專業技術骨干,普及先進技術、適宜技術和相關業務技術規范,優先支持全科醫學繼續醫學教育基地建設。各省(區、市)加強本地各類繼續醫學教育基地建設,特別是服務城鄉基層的縣級和鄉鎮、社區級培訓基地建設,落實技術普及、服務模式改革和人才培養工作。健全培訓基地的認證準入、運行監管和績效評估,實行重點扶持、動態管理。適時推進一批繼續醫學教育基地重點建設工程,滿足基層衛生、公共衛生、醫療服務等領域重點學科的緊迫需求。
鼓勵優秀衛生人才承擔繼續醫學教育的教學工作,加強項目負責人和教學骨干培養培訓,重點培養一批高素質全科醫學師資。探索建立高級衛生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授課制度,副高級及以上人員原則上每年至少承擔一項繼續醫學教育活動。探索建立高級衛生技術人員基層指導帶教制度,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副高級及以上人員,原則上每年至少到下一級或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指導帶教一次。相關繼續醫學教育教學、指導帶教工作納入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技術人員管理考核內容。
(十)推進繼續醫學教育培訓項目建設。
分專業制定各類繼續醫學教育培訓指南,細化對培訓對象崗位素質能力、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和培訓考核要求,科學引導培訓活動設計和培訓項目開發,以質量為核心推進培訓項目實施工作。著重開發面向初級衛生技術人員,以普及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基本規則為主要內容的實用型培訓項目,大力開發滿足基層衛生服務需求的全科醫學繼續醫學教育項目,不斷提升面向中高級衛生技術人員的培訓項目質量,加快實施面向學科領軍人才的國際化前沿性創新性培訓項目,努力滿足基層衛生人才、急需緊缺醫學人才、醫學杰出骨干人才等各級各類衛生人才的培訓需求。根據“十二五”時期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的重大需求,有計劃地啟動和加強一批繼續醫學教育重點培訓項目,加強對培訓項目質量與實施效果的監測評價。
(十一)促進繼續醫學教育均衡發展。
高度重視農村、基層、中西部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繼續醫學教育,在政策導向和項目、資金安排等方面予以重點傾斜。加大城市支援農村、大中型醫療衛生機構支援基層、東部支援中西部、發達地區支援欠發達地區繼續醫學教育的力度,尤其是支援中西部集中連片貧困地區農村基層的力度。設區的市及其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每年應當組織城市中高級衛生技術人員支援所屬農村基層特別是邊遠欠發達農村基層的繼續醫學教育;衛生部部屬部管醫療衛生機構和東部地區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每年應當組織高級衛生技術人員支援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的繼續醫學教育,特別是集中連片貧困地區的繼續醫學教育;城市大中型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支援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繼續醫學教育。加強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繼續醫學教育制度建設,提升教育質量,改進培訓效果。統籌安排實施非公立醫療機構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研究完善有利于推進非公立醫療機構在職衛生技術人員參加繼續醫學教育的政策措施,各類非公立醫療機構及其衛生技術人員均按照規定參加相應的繼續醫學教育。
(十二)創新繼續醫學教育管理。
充分發揮政府相關部門、醫療衛生機構、行業組織、醫學院校、有關社會力量等方面的積極性,健全多部門參與的繼續醫學教育管理決策協調機制和業務建設老師咨詢機制,充分發揮醫學會等行業組織在繼續醫學教育業務技術建設和培訓實施等方面的優勢與作用,完善政府領導、部門管理、行業組織具體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適時調整完善繼續醫學教育發展目標考核評價、學分授予等具體政策措施,強化培訓統籌。加強規范管理,建立健全培訓、質量控制和監管機制,嚴格對培訓針對性、真實性、科學性、規范性、有效性的監督管理。推進信息化管理,逐步構建覆蓋城鄉、開放便捷的區域性、全國性繼續醫學教育管理與服務信息化公共平臺。
(十三)加強繼續醫學教育研究與國際交流合作。
根據發展中國特色繼續醫學教育的客觀需要,深入開展繼續醫學教育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的多學科交叉研究,積極推進國際交流與合作,借鑒有益經驗,提高我國繼續醫學教育發展水平。
四、有效落實“十二五”期間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繼續醫學教育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營造政策環境,推進繼續醫學教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要以本指導意見的目標要求和主要任務為重點,從本地實際出發,優化具體目標,細化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主體和進度安排,強化目標考核,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確保“十二五”期間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取得預期的社會成效。
(十五)強化激勵措施。
深化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積極營造能者上、庸者下和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文化氛圍,使不斷學習提高成為廣大衛生技術人員不懈的自覺追求。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完善衛生技術人員考核評價機制,將繼續醫學教育合格作為衛生技術人員崗位聘用、技術職務晉升和定期考核的必備條件之一,進一步提升衛生技術人員接受繼續醫學教育的內在動力。將繼續醫學教育發展目標實現情況和主要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對醫療衛生機構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鼓勵醫藥衛生學會、協會等行業組織把繼續醫學教育完成情況作為會員準入條件,營造人人學習、主動學習的濃厚氛圍。
(十六)健全籌資機制。
建立政府、單位、個人、社會等多渠道投入的繼續醫學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積極協調財政部門設立專項補助經費,加大投入。強化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醫院薄弱學科繼續醫學教育投入的主體責任。補助資金重點向中西部地區、邊遠貧困地區、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傾斜,以維護繼續醫學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可持續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應將繼續醫學教育作為提升服務能力、改善服務績效的重要途徑和手段,落實繼續醫學教育專項經費。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是衛生技術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應按規定分擔相應成本。鼓勵社會各界多方投入繼續醫學教育,建立健全繼續醫學教育資金籌集使用管理機制。
(十七)嚴格監督管理。
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應創新組織管理機制,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培訓項目開發、申報、實施、學分授予、證書發放和社會贊助等各環節的全過程管理,加強對繼續醫學教育活動的檢查、指導、監督和評價,積極推廣先進經驗。堅持繼續醫學教育公益性質,防范商業利益影響培訓內容科學性,規范繼續醫學教育活動收費管理,及時查處違規行為,確保繼續醫學教育有效、有序地深入開展。衛生部適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檢查、指導,在“十二五”末對各地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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