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定海區第五周期醫師定期考核時間通知
浙江舟山定海區第五周期醫師定期考核時間通知公布,本次考核周期為2015年11月-2017年10月。考核時間為2017年9月-10月。考核機構在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周期考核,并將考核結論匯總表報區衛生計生局。具體通知內容環球網校分享如下:
關于開展第五周期醫師定期考核的通知
區屬各醫療衛生計生單位:
根據《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衛醫發〔2007〕66號)、《浙江省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浙衛發〔2008〕293號)(以下簡稱《細則》)和《舟山市衛生計生局辦公室關于開展舟山市第五周期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舟衛計辦醫政發〔2017〕26號)精神,為加強我區醫師執業管理,提高醫師素質,保證醫療質量,決定開展第五周期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依法取得醫師資格(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下同),經注冊在我區轄區內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的醫師。
承擔衛生援建等任務以及赴上級醫院進修的醫師,參加其執業注冊所在機構的醫師定期考核。多點執業注冊醫師參加第一執業地點醫師定期考核,其他執業地點的工作成績、執業道德評定及不良行為記錄由其他醫療機構出具,經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確認后提交第一執業地點考核機構,由其匯總后做出綜合評定結果。
二、考核周期
本次考核周期為2015年11月-2017年10月。考核時間為2017年9月-10月。考核機構在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周期考核,并將考核結論匯總表報區衛生計生局(同時報送紙質材料和電子版)。
三、考核機構
區衛生計生局委托舟山市定海區中心醫院(下面簡稱中心醫院)承擔區屬所有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醫師定期考核工作。考核的具體方式、程序等內容,請中心醫院按照《細則》和本通知有關規定執行,并根據《細則》要求成立相應的考核委員會,確定專門的職能機構或考核組負責此項工作。考核委員會組成人員和確定的職能機構(考核組)需報區衛生計生局備案。
四、考核工作步驟
(一)考核機構申報階段(2017年9月21日-9月26日)。
中心醫院應將醫師定期考核機構申請表,設立醫師考核委員會的證明文件、組成人員名單,醫師定期考核具體方案和工作制度等,于9月26日前報區衛生計生局。經區衛生計生局確認后,中心醫院向社會公布組織實施考核相關事宜。
(二)考核實施階段(2017年9月27日-10月15日)。
1.中心醫院書面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醫師。也可委托相關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通知本機構的醫師,同時向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和區衛生計生局征詢醫師考核周期內的行政處分情況、醫療事故情況等。
2.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接通知后,對本單位的注冊醫師進行調查統計,確定按一般程序與簡易程序考核的人員名單,向中心醫院提出申請,報中心醫院審核批準。中心醫院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申請機構。
3.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按要求對執業注冊地點在本機構的醫師進行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評定,同時在規定時間內將《醫師定期考核表》簽署評定意見后報中心醫院。有醫師行為記錄內容的,一并報中心醫院。
4.2017年10月15日前,中心醫院要完成醫師業務水平考核。本周期的業務水平考核方式為理論考核,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從事母嬰保健工作醫師的考核還要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理論考核、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中任何一項未通過即為考核不合格。
醫師在考核周期內按規定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通過晉升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考試的,可視為業務水平測評合格,不再進行業務水平測評。
5.考核具體時間及進度安排由中心醫院確定并嚴格按照工作計劃執行。
(三)考核結果發放和錄入階段(2017年10月16日-10月31日)。
1.中心醫院發放考核結果。中心醫院將考核結果書面通知醫師及其所在機構,填寫考核結論匯總表報區衛生計生局,并可根據考核結束時間適當提前。
2.復核及考核結果錄入。醫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復核申請,中心醫院按規定復核并將復核意見書面通知醫師本人。目前“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定期考核信息登記管理系統”已停止使用。從本周期起浙江省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由各機構直接錄入醫師電子化注冊系統(具體錄入方式另行通知)。衛生計生局負責對本轄區機構錄入結果進行確認。
醫師完成考核并合格的,由各單位將《醫師執業證書》收齊交到區衛生計生局粘貼防偽標貼。由區衛生計生局將防偽標貼粘貼在該醫師的《醫師執業證書》“執業記錄”一欄中并加蓋公章,作為本周期醫師定期考核合格的標識。防偽標貼由國家衛計委委托中國醫師協會統一制發。
3.對考核或審核不合格的醫師,區衛生計生局責令其暫停執業活動3個月至6個月,并接受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暫停執業活動期滿,由中心醫院進行再次考核。對考核合格者,允許其繼續執業,但該醫師在本考核周期內不得評優和晉升。再次考核不合格者,由區衛生計生局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五、其他事項
(一)在考核周期內,擬變更執業地點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應當提前進行考核。需提前進行考核的醫師,由其執業注冊所在機構向考核機構報告。
(二)工作成績評定、職業道德評定應當與醫師年度考核情況、醫德考評情況相銜接。有關機構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評定標準,切實體現醫師在執業過程中遵守有關規定、要求以及完成工作數量、質量、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況。
(三)醫師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要實行醫師行為記錄制度,醫師行為記錄作為對醫師工作成績、職業道德進行評定的重要依據。
(四)在醫師定期考核工作中發現問題請及時與中心醫院聯系。聯系人:周松珠,聯系電話:2667206,區府虛擬網680114。區衛生計生局聯系人:陳娜,聯系電話:2035050,區府虛擬網670539 聯系郵箱:2530399562@qq.com。
附件: 第五期醫師周期考核文件-定衛計生辦〔2017〕34號
編輯推薦:
環球網校友情提供:臨床執業醫師考試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最新資訊
- 成績公布!拿下臨床執業醫師證書,這些高薪職業任你挑選2024-09-16
- 2024年浙江寧波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考試圓滿完成2024-08-29
- 2024年湖北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考試圓滿完成2024-08-23
- 2024年天津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考試順利結束2024-08-23
- 2024年內蒙古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考試平穩結束2024-08-22
- 2024年北京考區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考試順利實施2024-08-22
- 拿下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有哪些福利和補貼2024-08-21
- 2024年浙江湖州臨床執業醫師醫學綜合筆試工作順利完成2024-08-21
- 2024年廣東深圳臨床執業醫師醫學綜合考試順利完成2024-08-21
- 2024年吉林長春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考試圓滿完成2024-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