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自學考試法學概論筆記第十六章
第16章 國際私法
第一節 國際私法的概念
一、 國際私法的定義 以涉外民事關系為調整對象,以解決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的沖突規范為最基本的規范,同時包括規定外國人民事法律地位規范,直接規定涉外民事關系當事人實體權利義務的統一實體規范,以及國際民事訴訟和商事仲裁程序規范的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二、 國際私法產生的基礎
三、 國際私法的調整方法 古代沖突規范調整方法到現代直接調整方法。
四、 國際私法的性質 國內民法的適用法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五、 國際私法的淵源
第二節 沖突規范和準據法的確定
一、 沖突規范的概念、結構和類型 它是國際私法中最基本、最主要的規范,它是在調整或處理涉及兩個以上國家(或法域)的法律的民事關系或民事爭議時,指定應適用其中哪一個國家(或法域)的法律來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規則。沖突規范由“范圍”和“系屬”兩部分組成,“系屬”由連結點給“范圍”指定“準據法”沖突規范的類型有:單邊、雙邊、重疊性、和選擇性四種。
二、 準據法的確定 識別制度
第三節 我國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
第四節 外國法的適用
一、 反致和轉致 產生的兩個條件:一是有關國家的沖突法認為它所指引的外車法包括外國沖突法在內;二是不同國家對同一民事關系采用了不同的連結點。我國的做法是:適用外國法律時,都只指它是實體法,不指引沖突法。
二、 公共秩序(公共秩序保留)
三、 法律規避 故意制造另一個連結點
四、 外國法的查明
第五節 國際民事訴訟法
一、 國際民事訴訟法的概念
二、 國際民事訴訟的法院管轄權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三、 外國人的民事訴訟地位
四、 送達、期間、財產保全
五、 司法協助
六、 仲裁 仲裁協議是有排除法院管轄權的效力。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條款或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 判決事裁決的相互承認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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