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部分課程考試大綱進行調整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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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8月起,以下專業中的有關課程考試大綱內容有所調整:
一、411、404、204專業中的《經濟法概論》課程;
二、404、405、406、407、411、202、204專業中的《財經應用文寫作》課程;
三、411、330專業中的《經濟學基礎》課程;
四、411專業中的《會計與財務》、《企業管理基礎》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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