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學院200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川人發〔2006〕34號)、《關于做好2009年省屬高等院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2009]142號)有關規定和省人事廳核準的公招計劃,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我校將于2009年9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從事教學、科研及教輔專業技術工作。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單位地址
主要職能
西昌學院
國有事業
西昌市馬坪壩
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服務社會
學院前身為1939年9月天津北洋大學工學院內遷西昌創建的國立西康技藝專科學校,距今已有69年的辦學歷史。2003年5月8日,教育部批準西昌農業高等專科學校、西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涼山大學、涼山教育學院合并組建西昌學院。
學院占地1851畝,環境優美,已建成園林式生態文化校園。校舍建筑面積41萬平方米,分東、南、西、北四個校區,其中南、北校區為主教學區,校本部設在北校區。
學院現有農學系、園藝系、動物科學系、教育系、數理系、生化系、中文系、體育系、外語系、彝文系、食品科學系、工程技術系、信息技術系、社會科學系、經濟管理系、藝術系、預科部、成教學院、思政部等19個教學院系。已開設31個本科專業,這些專業涵蓋了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文學、法學、教育學7大學科門類。面向全國十三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
學院積極開展對外學術交流與合作。有30余人次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從國內外科研院所聘請180余位老師擔任客座教授;與美國、德國、日本、印度等國家的大學、科研院所建立了科技交流與合作關系。
學院已為國家培養了各類專門人才7萬余名,面對新的形勢,學院將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生為本,以師強校,堅持人才培養為核心,教學工作為根本,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把學院建成全國民族地區知名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教學型本科學院。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教學崗位工作人員共19名,均為編制內聘用,招聘對象為2009年7月底前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碩士及以上畢業研究生。具體要求詳見《西昌學院200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1)。
(二)報考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所學專業和工作能力符合應聘崗位要求,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
專業知識或技能;
(3)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需征得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4)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
(6)愿意在西昌學院服務五年以上。
2.報考者應具備的學歷、學位、專業等其它條件詳見附件1-1。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學校、單位開除、開除留用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有其他違反黨紀、法律、法規行為且受到處理的。
在公開招聘的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
1.選擇崗位
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根據自身的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09年8月31日起至2009年9月4日17:00止。
報名程序:報名前請在西昌學院網站(www.xcc.sc.cn)下載《西昌學院200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并將《報名表》電子文檔發送至西昌學院人事處郵箱(xcxyrsc@126.com)資格初審結果在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反饋報考者,并于2009年9月7日將初審結果通過西昌學院網站公布。報名資格初審的結果僅作為考生參加考試的依據,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由資格審查的結果確定。
四、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為面試。
面試分2次舉行,第一次為試講,考查內容包括測試應聘者的態度與素質、業務水平、教學方法、教學效果等四個方面,試講成績占面試總成績的50%;第二次為綜合性面試,占面試總成績的50%,綜合性面試主要為口語問答,考核舉止儀表,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回答問題準確程度,心理素質,才藝等方面。
(一)面試資格審查
學校根據每一個招聘崗位及名額,確定接受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并于2009年9月7日在學院網站公告,不再書面通知。
1.資格審查時間:2009年9月14日9:00至17:00。
2.資格審查地點:西昌市馬坪壩西昌學院人事處。
3.資格審查須攜帶的材料:
(1)《報考信息表》3份(附照片);
(2)自薦材料1份;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5)職稱證書及技能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6)校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和“優秀大學生”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7)報考者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政治面貌證明;
(8)英語四級或六級合格證(2006年、2007年、2008年參加考試的帶考試成績通知單)原件和復印件1份;
(9)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10)代表性成果、獲獎證書、各類上崗證書等能證明自己業績的材料;
(11)符合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加分規定的報考者同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
其中(1)-(4)項為必備材料,其他證明材料按《西昌學院200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中擬聘崗位的有關要求提供。
報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前四項之一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取消其考試資格,責任自負。
4.面試手續辦理
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于2009年9月14日在西昌學院人事處按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80元面試考務費,并發放《面試通知書》(請自帶一張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二)面試
1.面試時間
面試于2009年9月15-16日進行。報考者須持《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于《面試通知書》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和考場參考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1)、試講:應聘者于2009年9月15日8:00前持《面試通知書》到試講考場候考(具體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2)、綜合性面試:應聘者于2009年9月16日8:00前持《面試通知書》到綜合性面試考場候考(具體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和內容
(1)、試講:應聘者準備時間為三十分鐘的專業教案(紙質及多媒體課件)三套,重點從實現教學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內容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教學基本素養、運用現代教育技術和教具的能力、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考核。試講時評委抽取其中的一套試講(注意:紙質教案及多媒體課件上不要標注應聘者本人姓名)。
(2)綜合性面試:綜合性面試形式為相關知識現場答辯,答辯題目由報考者在面試現場抽簽確定。通過考生的現場答辯,重點從師德、事業心、責任感、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知識應用及創新能力、舉止儀表及適應崗位能力、才藝等方面進行考核。
3.考生的面試成績在考試現場給出,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三)政策性加分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和省“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后的考生(服務期計算截止時間以報名截止時間為準),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按政策規定給予加分。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試講成績×50%+綜合性面試成績×50%+政策性加分。
(五)考試總成績公布
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于2009年9月17日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同時公布參加考核的人員名單及時間地點。
五、考核
考核時間定于2009年9月18日進行。進入考核的考生考試總成績要求不低于60分。學院根據每個招聘崗位及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依次等額確定考核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試講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核人選。若該崗位的所有考生考試總成績均低于60分,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在考核過程中,若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或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資格且后果自負,由此出現的空額,按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在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考核;若所有參加考核的人員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六、體檢
(一)確定體檢人選
通過西昌學院綜合考核和報考資格復查的人員確定為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執行。
(三)體檢時間地點
體檢在考試總成績公布后的七日內在西昌學院指定的醫院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由學院人事處通知。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復檢及替補
參加體檢的報考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日內向西昌學院人事處提出,由我院人事處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出現缺額或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不低于60分的報考者中)等額遞補體檢人選。如該空額崗位所有綜合考核合格人員體檢都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則不再遞補,該招聘崗位取消。
(五)體檢費用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經學院行政辦公會研究同意后,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刊登招聘公告的網站向社會公示。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專業、考試成績、擬聘用崗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如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空額的不再遞補。
八、報批和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其中的在職人員由西昌學院通知其在規定時間內將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原工作單位同意流(調)動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若是復印件,審查單位應加蓋鮮章并注明材料真實性及材料來源)等有效書面材料提交西昌學院人事處。
西昌學院按規定將擬聘用人員的有關材料報省教育廳審核,省人事廳確認。
擬聘人員經省人事廳審核確認后,憑省人事廳的確認復函,由西昌學院通知被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省人事廳審核確認后,通知報到,而未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紀律與監督
有關部門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第6號令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第6號令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咨詢、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834-2580116(西昌學院人事處)
監督電話:0834-2580015(西昌學院紀檢監察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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