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每日一練(3月29日)
2018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每日一練(3月29日)
教材內容:教材第四章第2節內容
1、【單選】根據《勞動合同法》,在勞務派遣用工方式中,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是( )。
A.用工單位與勞動者
B.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
C.派遣單位與勞動者
D.用工單位與當地人民政府
2、【多選】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下列情形屬于無效勞動合同的有( )。
A.勞動報酬較低的合同
B.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C.采用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違背對方真實意思簽訂的合同
D.未規定明確合同期限的合同
E.用人單位免除自己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合同
3、【單選】勞務派遣用工模式不能在( )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A.臨時性
B.經常性
C.輔助性
D.替代性【答案解析請翻下頁查閱】
《二級建造師-法規 每日一練》答案
1、【答案】C
【解析】勞務派遣(又稱勞動力派遣、勞動派遣或人才租賃),是指依法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依據與接受勞務派遣單位(即實際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將勞動者派遣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由派遣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費用,實際用工單位提供勞動條件并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用工費用的新型用工方式。
2、【答案】BCE
【解析】《勞動合同法》第26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于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只要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3、【答案】B
【解析】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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