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師|新《土地管理法》知識百問--第三十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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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土地管理法》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行為行使監督檢查權的主體是如何規定的?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在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作為行使土地違法行為監督檢查權主體的同時,又增加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農村宅基地違法行為行使監督檢查權,這是根據機構改革中部門間的職能劃分作出的相應調整。
對此,《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違反農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的,適用《土地管理法》關于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規定;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于職守、秉公執法。
89、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有權采取哪些措施
主管部門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必然會受到違法行為人的抵制,增加查處難度。為了加大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有效打擊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法律賦予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必要的監督檢查手 段。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① 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土地權利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② 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就有關土地權利的問題作出 說明;③ 進入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現場進行勘測;④ 責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停止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除采取上述四項措施外,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① 詢問違法案件的當事人、嫌疑人和證人;② 進入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非法占用 的土地現場進行拍照、攝像;③ 責令當事人停止正在進行的土地違法行為;④ 對涉嫌土地違法的單位或者個人, 停止辦理有關土地審批、登記手續;⑤ 責令違法嫌疑人在調查期間不得變賣、 轉移與案件有關的財物。對于這些強制性措施,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遵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可以根據需要采用這些措施,采用這些措施時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不得隨意擴大適用范圍和超越法律賦予的權限,以及采用其他法律未允許采用的強制措施。
90、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工作中對執法人員、有關單位 和個人有哪些要求?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九條、 第七十條規定,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履行職責,需要進入現場進行勘測、要求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文件、資料和作出說明的,應當出示土地管理監督檢查證件。有關單位和個人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就土地違法行為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支持與配合, 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絕與阻礙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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